如果有人没经过本人同意把照片发到网上

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具体来说,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因此,未经你同意将你的照片发到网上,属于对你肖像权的侵害,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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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你首先应收集证据,证明对方未经你同意发布了你的照片。然后,尝试与对方协商,要求其停止侵害并道歉。若协商无果,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根据《民法典》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,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,包括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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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对方是无意中发出去的,或者发布后立即删除了,你仍可以先与对方协商,要求其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。若你觉得影响恶劣或对方态度恶劣,即便照片已删除,你仍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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